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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怎麼辦?

所謂的警示帳戶,係指係指警察或檢調機關為查緝電話詐欺、恐嚇案件,依警示通報機制,請金融機構將帳號列為警示帳戶,並終止該帳號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轉帳功能。

 

 

也就是說,一旦銀行帳號被通報列為警示帳戶,該帳戶就不能提款轉帳轉帳(含網路)。原則上警示的期間為兩年,如屆滿兩年,通報機關無再通報帳戶有疑似電話詐欺、恐嚇情事時或通報解除時,警示功能即會失效。

 

 

如被列為警示帳戶之帳號查無涉及相關詐騙情事,例如帳號係用於日常生活開銷、理財之用,經檢警查無關異常交易時,帳號所有人可向原通報機關(檢警調)聲請解除警示帳戶,銀行單位會依照通報機關之通報或者屆滿兩年通報機關無持續通報時,銀行單位即會解除警示帳戶的警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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